双方已签署 标准化模板 v2.1

开麦广场脱口秀演出服务协议

合同编号:KM-CONTRACT-20260716001

签署日期:2026 年 7 月 16 日

平台备案号:KAIMAI-RECORD-2026-07-16-001

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开麦广场平台见证下,就脱口秀演出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
第一条 合同主体

甲方(主办方)磁场喜剧俱乐部
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路 19 号
联系人王经理
乙方(演员)陈大伟
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7 号
联系电话138****8888

第二条 演出事项

演出主题周六开放麦缺 2 位演员
演出类型开放麦
演出日期2026 年 7 月 20 日(周六)19:30
演出时长7 分钟
演出场地北京·三里屯 磁场喜剧俱乐部
演出报酬人民币 400 元(税前)

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
3.1 甲方义务:

  1. 按约定时间、地点提供演出场地及必要设备(麦克风、灯光、音响);
  2. 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与金额向乙方支付演出报酬;
  3. 保证演出场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,对观众人数、秩序负责;
  4. 不得要求乙方演出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内容。

3.2 乙方义务:

  1. 按约定时间到达演出场地,做好演出准备;
  2. 保证演出内容为原创或已取得合法授权,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;
  3. 保证演出内容符合平台合规要求(A 级合规,政企友好),不含敏感内容;
  4. 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录像(视频存证),用于履约质量评估与争议举证。

第四条 报酬与结算

  1. 本次演出报酬为人民币 400 元(税前),由甲方通过开麦广场平台资金担保体系支付;
  2. 平台服务费 5%(20 元)由甲方承担,乙方实收 380 元;
  3. 演出完成且双方无异议后 T+1 工作日内,平台将报酬解冻至乙方账户;
  4. 若发生争议,资金继续由平台担保保管,直至争议解决。

第五条 视频存证与版权

  1. 演出全程录像由甲方负责,录像文件上传至开麦广场区块链存证系统;
  2. 视频存证用于版权争议举证与履约质量评估,保存期限 90 天;
  3. 演出内容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,甲方不得将演出录像用于商业用途;
  4. 甲方仅在宣传切片范围内使用演出录像,需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。

第六条 违约责任

  1.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到场演出,视为违约,甲方有权要求退还报酬并扣除信用分;
  2.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报酬,平台有权从担保资金中直接扣划给乙方;
  3. 任何一方违反合规要求(演出敏感内容/未授权使用录像等),平台有权冻结其账户;
  4. 违约方信用分扣 20-50 分,严重者永久封禁平台账号。

第七条 争议解决

  1.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开麦广场平台三级争议处理机制解决;
  2. 三级处理:① 平台调解 → ② 第三方鉴定机构 → ③ 合作律所法律途径;
  3. 协商/调解不成的,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  4. 区块链存证证书、视频存证、电子合同均可作为有效证据使用。

第八条 附则

  1. 本协议自双方在开麦广场平台电子签署之日起生效;
  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(电子档)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
  3. 本协议未尽事宜,按开麦广场平台《服务条款》执行。

甲方(主办方):

磁场喜剧俱乐部

签署日期:2026-07-16

电子签章:

磁场
喜剧

乙方(演员):

陈大伟

签署日期:2026-07-16

电子签章:

陈大伟
已签

合同信息

合同编号 KM-CONTRACT-20260716001
模板版本 v2.1(2026 版)
签署状态 双方已签署
甲方 磁场喜剧俱乐部
乙方 陈大伟
签署日期 2026-07-16
存证哈希 a3f5b8e7c2...

电子合同保障

  • 符合《电子签名法》,与纸质合同同等效力
  • 双方电子签章 + 区块链存证,不可篡改
  • 司法采信,可作为法院/仲裁有效证据
  • 平台资金担保,违约可强制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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